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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认定标准:需满足三个条件

发布时间: 2018-09-18 13:59:47

来源: 葫芦岛楼盘网

分类: 房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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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31日通过的新个税法中,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房贷利息扣除的措辞是“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而在此次的国常会上,则变更为“普通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

 这一看似简单的变化,背后所代表的意义却很不“简单”。

 第一,“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意指房贷利息和房租不能同时抵扣,与两项分开之后所代表的的意义天壤之别。

 业内人士指出,假如只是房贷利息抵扣个税,那受益者只要有房一族;假如只是房租抵扣个税,那么刚需购房者也被排除在外。只有将房贷利息与房租一起纳入抵扣范围,才干体现个税对“住有所居”的支持。

 其次,在贷款利息抵扣专项上,此次特意强调了“普通”住宅。

 依据国家规定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需满足三个条件:

 1、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践成交价格确定;

 3、实践成交价格原则上应当低于按确定的所在区域住宅平均购买单价或套总价的1.2倍。

责任编辑: LTT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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